关于国企改制女职工年龄问题咨询本人在国企是管理岗位,2004年12月国企改制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有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在国企交社保11年,2005年2月进入一家民企做客服工作差不多4年,并由企业交纳社保,后来至2011年6月又入职一家民企库管岗位,上班不到三个月离职,民企上社保2个月,至今年初一直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保,今年又进入一家民企做库管,企业上社保,到明年2月初年龄够50岁,前后两段企业缴费年限够5年且是工人岗,请问这种情况符合2014年88号文规定的女职工50岁退休的条件吗?如果够需要提供前面那段的什么资料,由于时间太长了,当时的劳动合同已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