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转干部在石家庄市安置条件和家属随调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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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10 | 回复1 | 2022-10-4 00: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军转干部在石家庄市安置条件和家属随调的政策你好,我想咨询一下问题。1.我的原籍是石家庄赵县,在新疆服役11年(不含军校4年),配偶已随军,户口在新疆,父母均无石家庄户口,能否安置到石家庄?还用不用把配偶户口迁过去?2.如果转业安置到省直单位,配偶随调能不能对应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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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并进行政策解释。根据转业军官安置相关政策规定,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的,转业军官的配偶、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石家庄市的,可以到石家庄市安置。《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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