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供热缴费日期更改为12月31日现在供热的缴费截止日期为供暖前,但往往出现进入供暖期后供暖不达标人民群众不满意投诉处理不及时周期长的问题。为切实保障人民用热的权利,参考目前北方大部分省份均为用热中期缴费,提让人民先用热后缴费,提升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建议石家庄将缴费日期截止为每年的12月31日,此举也可促进供热部门能够更加重视用户,改善处理用热问题的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