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住房提取公积金余额后能否办理每月冲抵还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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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8 | 回复1 | 2023-4-20 10: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购住房提取公积金余额后能否办理每月冲抵还款业务本人新购一套商品房,办理了组合贷款业务,由夫妻二人共同还款,妻子主贷,拿到购房合同后,是否可以只丈夫提取公积金余额,妻子公积金余额不提取(因为妻子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当期还款6倍),这样是否可以在丈夫提取余额后继续办理对冲,办理对冲要求一方满足当期6倍即可还是双方都满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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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办理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申请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即冲抵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贷人本人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在线办理或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二楼个贷中心(新石北路360-1号)申请办理冲抵还贷业务。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不少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期还款额的6倍,作为固定留存额,其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本协议签署后,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扣除最低留存额后,不足以偿还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时,我中心应从《借款合同》中明确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扣款账户中,全额扣除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直至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对冲条件时,再次冲抵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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