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十几年,单位实际只缴纳了3年多的养老保险,明年面临退休,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吗我是1964年出生的,当兵5年,2000年在陕西宝鸡市岐山县缴纳灵活就业一年,2006年在河北石家庄私企上班,在2009年单位跟我签订一份协议单位不为我缴纳养老保险,让我在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老家缴纳养老每年300元,单位将这300元进行报销,这样操作合法吗?在2021年7月单位才为我缴纳养老保险,2024年11月份我将满60周岁,现在我要求单位为我补缴2006年—2021年6月份期间的养老保险,单位一直以不能补缴,没有这样的政策为由拒绝我,我现在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一下:1、2009年单位跟我签订的不为我缴纳养老保险的协议是否有效?2、2006-2021年6月期间的养老,单位是否应该帮我补缴?3、如果单位后期同意补缴,我这边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具体的操作流程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