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冀人社规20195号 文件实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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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8 | 回复1 | 2024-5-24 12: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冀人社规20195号 文件实施的问题您好,本人于2019年根据冀人社规〔2019〕5号文件参加单位举行的新型学徒制培训班,并于2021年完成学业并通过了结业考试取得了合格证书,但文件中提到的补贴一直未下发,后本人于2022年从原单位离职,2023年新型学徒财政补贴下发到原单位,现原单位以本人已离职为由,拒绝发放我通过考试完成学业的技能补贴,请问此举符合规定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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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河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十七条措施>的通知》(冀就字〔2023〕2号),个人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本政策执行期已过。2024年是否能继续申领职业技能补贴,需待国家、省相关政策出台。国家、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我市将第一时间组织落实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感谢您的留言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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