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保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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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03 | 回复1 | 2024-6-5 16: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育险保险问题我媳妇儿怀孕了,因为个人原因离职保险断缴,想咨询一下可以用我的医保报销吗,可以报销产检和生孩子的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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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2024-6-5 16: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工作人员于6月5日和您电话沟通核实,根据您的诉求解答了相关生育政策,回复如下:根据《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石医保规〔2019〕1号)第二十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选择按照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的50%享受待遇或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限额报销规定享受待遇。第十七条 两项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定额报销,标准分别为:(一)自然分娩2000元;(二)难产2500元;(三)剖宫产3500元;(四)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五)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800元;(六)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元。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咨询电话0311-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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