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问题您好,请问一下,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中关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中不能明确显示“房屋竣工时间”或“建成年份”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确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这个怎么解释呢,需要提供什么证明,如果无法相关证明的,应该按什么原则确定能否贷款,麻烦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