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咨询石人社字(2021)54号文件《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四章第十四条关于水电费补贴“按实际入驻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每年200元水电补贴,每半年100元,不满半年不予补贴”中的不满半年不予补贴该如何让理解啊?比如某个项目是2021年8月8入驻的,期间没有中断孵化,2024年8月7日孵化期满,那么在计算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的水电补贴时,该项目是否应该享受100元的水电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