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人员如何界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解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请问如何界定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人员。标准是什么?例如上一份工作在北京工作,离职后回到石家庄入职,这算是新调入人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