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伤残军人我是一名因病六级的伤残军人 按照《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我的医疗地方应该予以保障 我现在遇到问题了 我们裕华区报销分两部分 一部分没有安置单位的没有工作的 划到卫生局管 另一部分有单位的归事务局优抚科管 我现在属于没有安置单位 没有工作的 按理说应该划到卫生局管 但是卫生局从今年开始不在接收伤残军人了 以前接收了的 还是按以前老办法管理 实报实销 事务局优抚科这边说我这种情况他们还没收到上边通知 没有文件 也管不了我 我现在退伍半年了 医疗保障问题还是没有一点进展 恳请领导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