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断交后又补交医疗生育险,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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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6 | 回复1 | 2020-6-28 09: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断交后又补交医疗生育险,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我是2018年7月入职开始交五险,2019年6月离职,断交8.9月份保险,于2019年9月重新入职,10月份补交8.9月份医疗保险,我8月份要生孩子,请问我的生育险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在孩子出生一个月内正常提交材料领取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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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2020-6-29 10:3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已与留言人电话联系,具体请详询生育科,电话:83827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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