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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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7 | 回复1 | 2020-9-6 08: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购房问题您好,石家庄五合房地产开发的雍雅锦江四期“五合锦江府”10号楼开盘了,销售方只介绍了户型和优势,未对楼盘情况进行提示。我于8月29日开盘时交付了2万元购房定金。交付首付尾款前,通过快手视频偶然得知,10号楼一单元是商品房,二单元是保障房。我理解并支持国家关于保障房政策,但出于多方面考虑,加上开发商并未在公开宣传或者介绍中提前告知楼盘规划,对我个人知情权造成损害,我决定不购买这套房。
想问两个问题:1.开发商对楼盘全面情况是否有告知义务?购房者因销售方提供片面信息,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做出购房决策,是否能够撤回,收回所付押金?2.一栋楼中同时有商品房和保障房,是否符合要求?商品房住户物业和居住品质是否能够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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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开发商对楼盘情况有宣传及告知义务。是否能够撤回押金需看双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内具体条款,如对合同或协议有争议请所在区监管部门反映,或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一栋楼中同时有商品房和保障房符合有关规定及政策,商品房及保障房同享小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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