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业士官安置后未安排及时上班月份工资发放情况您好,我是2019年度安置到市直的转业士官,我持介绍信2019年12月份到安置单位报到,接收单位通知我2020年4月1日上班,由于单位负责人事工作同志休产假,导致我的关系一直托到9月份才落编,现在准备发工资了,说是从上班那天发放,单位以不了解政策为由不按介绍信2019年12月份执行,我先后咨询了我们上级单位人事处和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都说是应该从2019年12月份补发工资,具体政策已和本单位领导及上级单位反映了,我们上级单位也说应该从2019年12月份发工资,单位领导以本单位会议定的结果为由,不执行安置政策,在此肯请给予帮助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