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远旭东城小区3 6不交房3#6#两栋楼按合同应是于2019年12月31日前交房。置业顾问于2019年12月19日通知即将交房,12月27日又通知会延期交房,交房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并且以政府查环保等原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并且不提供任何补偿。并且开放商在交房的5#7#两楼不提供两书一表,并即将交房的两栋楼也不做正面回答是否有两书一表。就目前情况是否已经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