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部门要我们提供我们不可能拿到的材料今年10月份由于跟公司有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的注册地在北京,实际工作地在石家庄桥西区, 社保的缴存地在高新区,高新区劳动仲裁部门以高新区不是实际工作发生地为由,拒绝接受劳动仲裁。 去桥西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他们让我提供我在桥西区工作的证明,只能是公司在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 你说公司的租赁合同怎么会给我? 我去仲裁人家 人家还帮我提供证据? 怎么可能,这不是变相的直接拒绝接受老百姓的劳动仲裁吗? 想问一下 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有没有其他方法让他们受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