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学校配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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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0 | 回复1 | 2020-11-27 18:4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立学校配建咨询石家庄裕华区梧桐花园小区,交房7年,教育局一直不给划片。回复说没有配建学校的,通过调剂入学。请问,公立学校是由谁来配建?公立学校属于政府还是开发商?配建学校这个事责任主体是谁?如果是政府,那么政府给这个小区配建,不给那个小区配建的理由及依据是什么?如果是开发商,是不是开发商当初没有盖学校的小区,都是能调剂入学?为什么很多小区,开发商当初没有盖学校的,也都有片内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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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 2020-12-3 10: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与裕华区教育局核查情况。现将相关问题反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梧桐花园小区,位于建华大街以西,仓盛东路以北,仓丰路以南,规划路以东,规划总用地约2.6公顷,居住用地2.25公顷,容积率2.5。建设有住宅楼2座,住宅建筑面积50943.63平方米,配建6班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4.9平方米。经测算,该地块约产生人口1456人。根据《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表》(YHYD00242011)显示,该地块只配建了6班托幼一所,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未规划配建中小学校。
二、配建教育设施的标准及依据
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冀发[2005]11号)规定,城市成片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要将中小学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凡达到一定建筑面积的,学校建设由开发单位负责,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时施工,建成后无偿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建筑面积较小的,开发单位应按建筑面积缴纳一定资金用于中小学建设。
国家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规定,人口1000-3000人,属于居住组团,宜配建幼儿园,无须配建中小学校。
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新建小区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无偿交教育部门管理使用。《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也对居民住宅小区配建教育设施做出了规定。
三、调剂入学的政策
按照石家庄市教育局每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如: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石教〔2020〕82号))规定,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的新建小区、插建小区、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住址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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