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提取公积金材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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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9 | 回复1 | 2020-11-30 14:0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以作为提取公积金材料吗提取公积金中: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材料中,有一项是缴纳租金的收据,因为当时交费时没有要,现在不给开了,但是有他们查到的流水,这个可以代替收据使用来提取公积金吗?合同是有的,就这一个想咨询核实下能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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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您所述情况,租住本市公共保障房的,应提供资料:《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租赁合同》和缴纳租金的收据。提取时间及金额:职工及其配偶在租房期间,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期内已付的租金。收据不能用任何物品来代替,所以没有收据不能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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