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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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1 | 回复1 | 2020-12-9 08: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积金缴纳12月份入职现在工作的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入职时说缴纳公积金,但是截至现在只缴纳了4、5月份公积金,其他时间均未按时缴纳,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违法?企业是否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呢?(工资发放时依然会每月扣除公积金金额但实际并未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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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相关规定,石家庄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至管理部。单位未按相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持身份证、半年以上工资发放表、劳动聘用合同书到单位所在辖区公积金管理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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