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的参保我是一个被派遣人员,派遣单位是河南的公司,用工单位是北京公司,实际工作地是石钢厂。派遣单位为我缴纳的工伤保险是在河南新乡。2019年我发生工伤事故,并认定为捌级工伤。但是在向河南新乡的社保局申请工伤基金赔偿时,却被告知“异地参保”不予处理,并退回了申请材料。 请问,此种情况应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