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数123 发表于 2021-8-1 23:05:37

长安区万科翡翠书院2号地违章规划垃圾中转站

长安区万科翡翠书院2号地违章规划垃圾中转站长安区万科翡翠书院2号地,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含公共环境卫生用地,为何社区内规划有垃圾中转站?公共垃圾站为何沿用我社区内居民所购绿化地块?根据我国民典法,我社区内居民对社区绿化及公共区域享物权.规划局在规划该地块时是否有考虑到侵害我社区居民物权?垃圾站的建设是由开发商协助完成,政府是否有专项建设资金,如仅为开发商出资建设是否对购房人的利益够成侵害?

长安区 发表于 2021-8-3 06:41:15

您好,经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后答复:万科翡翠书院2号地垃圾转运站是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的小区配套设施,于2019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情况与规划审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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