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万科翡翠书院2号地违章规划垃圾中转站长安区万科翡翠书院2号地,土地性质为居住用地不含公共环境卫生用地,为何社区内规划有垃圾中转站?公共垃圾站为何沿用我社区内居民所购绿化地块?根据我国民典法,我社区内居民对社区绿化及公共区域享物权.规划局在规划该地块时是否有考虑到侵害我社区居民物权?垃圾站的建设是由开发商协助完成,政府是否有专项建设资金,如仅为开发商出资建设是否对购房人的利益够成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