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叶 发表于 2022-10-6 22:09:02

瑞普佳的乙类药品先行自付太高

瑞普佳的乙类药品先行自付太高您好:我是一名石家庄市的法布雷病患者,上次留言关于法布雷病的特效药瑞普佳(的乙类药品先行自付部分太高,感谢贵医保局于7月20日作出了解答,且将我的诉求建议转交给市局,癌症用药不会用很久,我们这个药品是终身需要用药的,我母亲已经用上药品了,但是一次用三支瑞普佳,每次特效药的药费就9300元,单次的先行自付就是1860元,一年次数为26次,一年的瑞普佳乙类先行自付就是48360元。冀医保发〔2021〕1号中提到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中,治疗肿瘤的西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确定为20%;其余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各市医疗保障部门确定,试问:肿瘤西药为20%的先行自付比例,其余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各市医疗保障部门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0%。可是终身用药的瑞普佳,为何是最高的20%先行自付比例?只有石家庄市只有几位法布雷患者,所以恳请医保局作出回答,解决迫在眉睫的问题,谢谢!

市医疗保障局 发表于 2022-10-11 13:34:12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同时我们也非常重视您的反馈意见。首先,根据冀医保发【2021】11号文件规定谈判药品中,治疗肿瘤的西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其余药品由各市确定,最高不超过20%。我市政策中谈判药品先行自付比例20%规定符合省医保局文件精神,目前也是一直延续此政策内容执行。其次,虽然基本医保有保基本原则,但我市医保政策也会根据基金结余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在基金能力允许条件下会适时出台相应利好政策。再次感谢您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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