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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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7 | 回复1 | 2021-2-1 13:2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滞留补贴如何领取外地滞留人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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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 | 2021-2-3 17:4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一、人员范围:春节期间(2021年2月11日至2月17日),留在鹿泉过年的户籍为石家庄市以外地区且家庭和常住地不在石家庄域内的各类非公企业、工商户员工及施工工地务工人员。
二、补贴标准:按每人5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
三、发放流程:
1.由各乡镇(区)负责统计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地留鹿过节人员,收集人员基本信息,进行条件初审,并分行业报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另外,各乡镇(区)负责将上述统计人员中的农民工信息台账抄送区人社局。
2.工业企业人员报区科工局审核备案、施工工地人员报区住建局审核备案、商贸服务业人员报区发改局审核备案。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将人员信息台账加盖单位公章返回相关乡镇(区)。
3.各乡镇(区)依据有关部门核准盖章的人员信息台账,再加盖本乡镇(区)公章后报区财政局。
4.区财政局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至相关乡镇(区),由各乡镇(区)负责具体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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