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随意抛洒纸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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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6 | 回复1 | 2020-3-2 14:3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禁止随意抛洒纸钱中华大街南延线经常有出殡车辆沿路抛洒纸钱,这一方面属于陈规陋习,另一方面给环卫工人工作造成了很大困扰,纸钱较轻,随风乱飞,极难清扫。建议有关部门立法禁止此类行为,可考虑摄像头抓拍,加大处罚力度。另外引导文明殡葬,合理表达怀念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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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 2020-3-7 09: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市民政局在丧事活动上始终呼吁广大市民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倡导肃穆、环保、节约、低碳的文明发丧方式。针对灵车放哀乐扰民问题,曾要求殡葬协会及在协会所登记的殡葬服务机构,殡仪服务用车在市区道路行驶过程中禁止播放哀乐、防治扰民。
为解决完善殡葬领域的诸多问题,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了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了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管理精细化的步伐。同时,国家新的《殡葬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中,近期有可能出台。为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为,治理祭祀陋习,我局会同文明办共同起草了《石家庄市文明祭祀管理暂行办法》现已印发并施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违反此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处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三、根据《石家庄市公共文明行为条例》第十条规定“本市禁止下列不文明行为:(七)沿街商铺、车辆行驶中高声播放乐曲、广告,损害公共环境。(九)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向车外抛掷物品”。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七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第二款规定在公共场所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以上五百以下罚款。第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九项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或者罚款。第二款规定向车外抛掷物品,驾驶人处以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乘车人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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