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医保规20191号生育津贴享受待遇参保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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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14 | 回复1 | 2020-3-10 05:3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石医保规20191号生育津贴享受待遇参保条件您好,请问2019年5月我从本单位[企业]元氏县调动到石家庄市去,单位医保、生育险未衔接上,断交至2020年2月,单位说会将中断的补交上。我在元氏缴纳至2019年4月,累计缴满三年。2020年9月预产期,生育险及生育津贴还可以申报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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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2020-3-11 16: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不享受生育津贴。按9%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在石家庄市域范围内,医保关系转移前后,按相同费率缴费的,视同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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