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自建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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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83 | 回复1 | 2021-8-6 22: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区自建房问题您好,请问城区内申请原址自建房,需要四邻签字,南邻不给签字,应该如何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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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 | 2021-8-12 09:4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经了解,依据《正定县古城民居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建房户持申请表向村委会(居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居委会)、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审查建房申请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并现场核对四邻地界,四邻有纠纷的由村委会(居委会)负责协调。没有协调处理好的,不得进行审批。建房户四邻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意见的,可按照《村民自治法》由村(居)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通过村(居)民代表会民主表决,依据村规民约确定退距尺寸,村(居)委会可代行签署意见,并将民主表决会的决议上报镇政府(街道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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