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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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4 | 回复1 | 2021-9-7 16: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育津贴报销我是1996年生的人,2020年8月从公司离职,2020年12月新入职公司并参社保;未满30周岁,没有补交2020年9月份10月,11月的保险。2021年9月份1日宝宝出生,这样的话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若是将2020年中断三个月的医保补缴了,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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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2021-9-13 13: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咨询服务科回复:2020年起参保职工怀孕按新政策,费率9%的单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可享受生育津贴。
费率9%单位之间调转,欠费不超过6个月,补缴后,视为连续缴费,欠费超过6个月的,从恢复参保月开始计算。
欠费期间生育的:1.不超过6个月的补缴后,享受待遇。2.欠费超过6个月的补缴后也不能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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