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组织举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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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2 | 回复1 | 2021-9-13 14: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法组织举报信近期发现晋州市出现了一支自发组织的救援队伍“晋州红星应急救援队”,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相关注册信息。在尚未取得相关证书,依据《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不允许其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相关活动。(相关证据见附件)。希望贵单位对非法社会组织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打掉一个,警示一批”,全面铲除社会组织滋生土壤,持续净化我市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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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 | 2021-9-17 09: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晋州市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经与晋州市民政局沟通,民政局答复如下:
经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多方取证,查询到“晋州市红星应急救援队”的筹办者。据筹办者反映,他今年7月份开始筹建“晋州市红星应急救援服务中心”(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在市行政审批局申请领取了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相关表格及模版,并由市应急管理局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筹备成立时要求有组织机构、办公地点、车辆等硬件设施。由于其不知情,在晋州市融媒发布了一条信息。我局已告知筹办者,在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前,不能开展活动或公开发布信息,其已经认识到错误并保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开展合法的公益救援活动。
今后,我局会继续联合市公安局,加强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打击力度。我局已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举报电话,并于2018年4月2日印发了“晋州市公安局 晋州市民政局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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