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存在长假期特殊情况经济补偿金基数应如何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存在长假期特殊原因(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或出入境限制导致员工不能返岗,员工不能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等导致员工存在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情况。 1.请问经济补偿金基数应如何计算? 2.上述状况持续时长(例:持续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对于经济补偿金基数计算是否有影响,如有请告知具体的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