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适当放宽生育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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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34 | 回复1 | 2022-1-20 16: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希望适当放宽生育津贴政策生育险交够12个月,为什么不能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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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2022-1-21 10: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医保发〔2019〕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我市实际,制定按9%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在石家庄市域范围内,医保关系转移前后,按相同费率缴费的,视同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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