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复制链接]
查看339 | 回复1 | 2022-2-17 13: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育津贴你好 我想问一下 女性今年10月生产, 生育险是21年交够11月开始缴纳的。是否满足12个月? 还能报销生产的费用么 还能领取生育津贴么 石家庄领取生育津贴的政策是什么。
回复

举报

市医疗保障局 | 2022-2-17 15: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医保规【2019】1号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待遇。按9%费率标准缴费的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在石家庄市域范围内,医保关系转移前后,按相同费率缴费的,视同连续缴费)满十二个月(不含补缴时间)生育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第十七条 两项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定额报销,标准分别为:
(一)自然分娩2000元;
(二)难产2500元;
(三)剖宫产3500元;
(四)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
(五)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800元;
(六)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元。
回复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1

主题

0

回帖

9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