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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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88 | 回复1 | 2022-2-19 22: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保本人于2005年12月开始在石家庄交医保,一直交到2011年3月。后因离开石家庄,医保停交。当时单位委托的社保办理单位——河北外企的工作人员跟我讲医保卡中还有余额5800多可以取出来,但因为个人已经离开石家庄,就一直没有办理。现在从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中也查不到有关余额信息,不知道什么原因。想咨询一下是否还有可能接续到个人现在的医保?如果不能接续该如何将余额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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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2022-2-21 13: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市医保局转移接续科回复:查系统:1.该职工已于2011年6月29日注销清户,账户余额已清算,请该职工与当时的参保单位联系。2.可以将在石家庄的医保缴费年限2006.01-2011.04共64个月转移至目前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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