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假工资及维权我在本单位工作13年有余,职工(合同工)患病医疗期怎么确定的?医疗期间病假工资为本人现行工资标准的80%还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本人现行工资标准是怎么确定的,是合同标注的基本工资还是包括各种补贴的实发工资(合同未写补贴)?正式工和合同工政策是否一致?如果单位不支付医疗期工资应该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