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育儿假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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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1 | 回复1 | 2022-10-26 10: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育儿假实施细则根据最新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请问具体应该如何解读?1. 此处的“每年”,是指自然年还是按照子女周岁计算?2. 如果符合规定的子女不止一个(如双胞胎),育儿假天数是否按照子女数量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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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用户5 | 2022-10-28 10:0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此处的“每年”,是按照孩子出生满三周岁计算。育儿假天数是按照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法律未规定生育双胞胎的产假而是规定的生育第一、第二、第三个子女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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