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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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36 | 回复1 | 2022-11-19 03: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育津贴,生育保险2019年12月生育第一胎,当年4月份缴纳生育保险,请问能不能领取生育津贴?配偶缴纳生育保险三年,我不能领取生育津贴,他可以领取吗?如果不能,他的生育险缴纳是干嘛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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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2022-11-21 11: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生育科回复:生育前已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按9%费率标准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以上的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石医保规【2019】1号第二十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选择按照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的50%享受待遇或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限额报销规定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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