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遇到困难的老年人可申请那些救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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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9 | 回复1 | 2024-4-26 11: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活遇到困难的老年人可申请那些救困政策一个年龄68岁的妇女,已丧偶,赡养人坐牢中,可以申请那些政策,那个部分审批手续,具体流程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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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 | 2024-4-26 11: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经核实,我区现行农村低保救助标准为每人610元/月。按照《石家庄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管理办法》(石政规〔2022〕2号)第一章第二条“凡具有我市户籍,或具有河北省户籍且持有我市居住证,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的居民,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第三章第八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其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第十五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对应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三)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第四章第十七条“家庭经济状况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第十八条“家庭收入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月前12月内获得的全部现金及事务净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其他应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第二十三条“家庭财产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一)房屋、林木等不动产(二)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等资产(三)车辆(四)开办或投资企业、个体工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文件规定,留言人如认为家庭收入低于610元/人/月标准,可书面提出低保申请,进入申请审核流程,如符合救助条件,将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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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兆平 | 2024-8-14 14:42
碣石在石家庄藁城九门你们好最近发现 历史中的碣石在石家庄藁城九门。大禹治水时来过,秦始皇也在此刻碣石门。希望本地有关部门探讨一下这有关内容,看能不能更深一步挖掘里面的历史和文化。
藁城区 | 2024-7-1 21:39
您好,收到留言后,在7月2日上午与留言人进行电话联系,告知其藁城区目前备案在册的1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分别为:增村镇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藁城区增村镇幸福苑综合居家养老服务服务中心、常安镇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石家庄德贤综合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石家庄德馨综合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保利东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藁城区东城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南营镇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贾市庄镇综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石家庄冀北优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张张 | 2024-7-1 20:06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你好,在官网上查到藁城区目前备案在册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10家,请问具体是哪几家?
藁城区 | 2024-6-18 10:43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特解释如下:《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细则》是我区联合印发文件,未要求在政务网公开;《以户为单位分配取得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是区农业农村局起草的非正式文件,仅发至工作群,乡镇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参考。如有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农业局联系,将及时为您提供有关政策服务。经与当事人电话联系,详细解释政策措施。
天问 | 2024-6-18 10:27
文件全文在《对石家庄市藁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3号建议的答复》中,区里说制定了《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细则》和《以户为单位分配取得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但在官网未查询到这两个文件。文件是否公开?请提供文件全文。
藁城区 | 2024-6-17 17:42
您好,2024年6月7日,石家庄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石家庄市关于优化当前房地产政策的措施》通知,通知要求,市内四区及高新区自本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县(市、区)参照执行。目前我区是否参照执行或制定新政策,正在研究中。
猪猪大虾 | 2024-6-17 16:32
房地产新政石家庄的购房新政策会在藁城实施吗?藁城会有新政策吗?
藁城区 | 2024-5-28 09:43
您好,目前藁城区暂无回调异地编制人员的考试计划及回调计划。
7sat4e7v | 2024-5-28 09:29
政策咨询针对藁城籍在外工作的在职公务员有无返家乡政策?
藁城区 | 2024-5-9 12:47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承办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结果回复如下:区委组织部于2024年5月9日下午16:00与留言人人取得联系,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文件要求向留言人作出解释,并说明了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大学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时需提供的材料。同时,向留言人提供了廉州镇党建办电话。留言人表示认可,会按相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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