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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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50 | 回复1 | 2024-5-27 09: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个人权益维护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现停薪留职(只有我一人)给出的理由是公司经营不良,而且公司做出这个决定前,领导是没有和我商量的,感觉就是变向辞退我,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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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用户4 | 2024-5-27 10:2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单位不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非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劳动者停工一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对你反映的问题,你可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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