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

[复制链接]
查看79 | 回复1 | 2024-8-2 21: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育津贴你好,我是山东省的,我的社保是咱们石家庄的,三年前生的孩子,当时没有领生育津贴,现在还可以申请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市医疗保障局 | 2024-8-2 22: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工作人员于8月5日与您电话联系,根据您的诉求解答了相关生育政策,我们做了如下工作:根据《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石医保规〔2019〕1号)第二十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其配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选择按照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定额补贴的50%享受待遇或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限额报销规定享受待遇。如您还有其他医保方面问题欢迎拨打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8987600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谢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1

主题

0

回帖

5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