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置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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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7 | 回复1 | 2024-9-19 10: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汽车置换咨询规定:旧车须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内发生所有权转移并完成转让或转移登记手续,日期以旧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日期为准。我的车卖给外省了,我让他正常办理过户(上外省车牌),然后我把他的发票红冲,在河北重开发票,能享受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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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 | 2024-9-19 11: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因省政策文件对此种情况无具体要求。建议二手车发票开具时间应早于汽车过户时间。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0311-86689478、86689432、86687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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