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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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83 | 回复1 | 2024-12-18 17: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交房时开发商是否可以代收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如果不允许代收,购房者缴纳渠道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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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 | 2024-12-18 18:4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经咨询元氏县住建局,根据《冀建房市【2021】10号》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代收应由购房人自行缴纳的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得将代收税费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作为商品房销售和交付的前置条件。购房人需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17房间缴存维修资金,咨询电话:0311-8653016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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