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001:公租房咨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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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7 | 回复1 | 昨天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租房咨询事宜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劳务派遣,社保新华区参保,实际用工单位注册地高新区湘江道,目前居住证裕华区小岗上新村。请问申请公租房如何申请?在高新区申请被区驳回,理由是社保不属于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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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 | 昨天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高新区回复:针对此情况我街道积极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说明如下: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条件:1.户籍(居住)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循环化工园区户籍,或持有高新区居住证。2.收入条件: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4.毕业年限: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书,毕业年限未满5年。5.社保条件:申请人申请时在高新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取得资格后正常缴纳。6.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人才绿卡持有人,若按新就业职工家庭类型申请公租房,不受“毕业年限未满5年”限制。如还有疑问可直接回电咨询。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长江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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