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政策最新消息:夫妻互助何时放开?配偶公积金能否办理商转公?我家为婚后购置自住住房,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商业贷款主贷人是我的妻子,不动产权证上仅登记妻子一人名字,妻子没有缴纳公积金;本人正常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各项公积金贷款条件均满足,房贷实际由我们夫妻二人共同偿还。 按照当前石家庄商转公政策,商转公申请人必须是原商贷主借款人,同时必须是不动产权证登记产权人石家庄住房。我虽然正常缴存公积金,但既不是商贷主借款人,房本上也没有我的名字,因此无法办理商转公,只能继续承担较高的商业房贷利率,家庭还款压力较大。 商转公政策设立初衷,本就是为了让人民切实享受到公积金缴存带来的福利,不应该让严苛冰冷的条条框框限制群众正常使用公积金权益。这套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也是夫妻共同债务。恳请相关部门调研优化商转公政策,希望可以放开夫妻互助申请通道:婚后共同房产,商贷主借款人无公积金,配偶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情况下,允许缴存公积金的配偶作为商转公申请人办理业务,房屋办理抵押,夫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让缴存公积金的家庭可以享受到政策红利,切实减轻普通家庭房贷负担。盼予以研究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