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空置物业费如何缴纳本人长期在外,房屋将近一年处于空置状态,房屋无居住、租住、装修、未投入日常使用。本人已向物业提交空置房备案书,其中包括水表电表燃气等缴费及损耗记录。根据石家庄物业管理条例第37条,按照20%缴纳物业费合情合理合法吗?还有物业合同写着因个人原因空置全额缴纳物业费,但是这些字体未加粗,无任何突出标识,且未单独提醒、解释。物业公司未尽提示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约束力,请问这个物业费应该如何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