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政策漏洞你好,我想投诉的情况如下,2014年石家庄公积金中心发出文件,全款购买不满90平以下首套住房可以多次提取购买人公积金账户,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房总额。本人按照文件规定,分别在2016.2017.2018.年提供购房合同提取公积金,2020年我房本下来了,我想按照文件规定,首次提取房本日期之前的公积金,被告知不是首次,不能提取!?你之前文件2019年作废,不能影响我后面房本下来的首次提取呀!知道这样,我还不如等房本下来再提,何必还要费劲一年一提!再者说,我之前提取是按你原文件规定提取的,你原文件作废,我按政策提取公积金的记录也应该作废,房本下来,还是应该按首次提取公积金政策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