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卓东派出所办理居住证需提供材料的质疑您好,本人2019年来石家庄工作,需要办理居住证,咨询了卓东派出所,其告知除了需要提供身份证、住宿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房本复印件并要求房主本人到场,这与《石家庄市公安局居住证业务办理告知单》中的相关要求有冲突,请问卓东派出所是否应该遵守《告知单》的要求?卓东派出所的要求是否违规?还是卓东派出所有权另作规定?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解决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