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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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17 | 回复1 | 2020-9-2 17: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积金提取业务咨询我们夫妻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了一套住房,过完户我想用月对月冲贷业务,那我妻子的公积金余额能用购房的名义提取出来吗?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提取业务互相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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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并偿还购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首次可以按购房的名义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定之日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以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提取额之和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职工办理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申请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即冲抵还贷业务。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不少于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期还款额的6倍,作为固定留存额,其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冲抵还贷业务办理期间,不再办理偿还该笔贷款的提取业务。本协议签署后,缴存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扣除最低留存额后,不足以偿还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时,我中心应从《借款合同》中明确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扣款账户中,全额扣除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直至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对冲条件时,再次冲抵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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