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处罚办公室未安装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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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4 | 回复1 | 2020-10-24 23: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派出所处罚办公室未安装灭火器写字楼楼道公共区域已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设置灭火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第7.2 计算单元7.2.1 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计算单元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的相关规定。 楼层内某一独立办公室(建筑面积约160平方米,使用面积约110平方米),普通日常办公使用,是否必须单独配备灭火器?
如果没有配备是否涉嫌违反消防法?根据《消防法》和《行政处罚法》派出所是否具有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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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2020-10-30 14: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注,根据您所咨询的问题作出下列回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河北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派出所应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河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中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均作出相应规定。《石家庄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十五条对公安派出所应履行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作出规定。
2、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第6.1.1条: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第6.1.2条: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第7.2.1条规定: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局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第7.3.1条中对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有相关要求。如果该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配置灭火器的数量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要求,办公室内则不需再单独配置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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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达 | 2024-1-4 17:29
白牌电动车到期后是否可以上路问题我是白色拍照的电动车,现在石家庄试行上牌照事宜,我想问问现在24年了,三年过渡期的白色拍照什么时候不能上路行驶。或者说什么时候开始严查。
市公安局 | 2023-12-25 17:36
您好,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请您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通行限制要求,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行驶。
匆匆 | 2023-12-25 17:04
请问现在 的机动车限行政策是什么网上说的单双号限行是真的吗。
市公安局 | 2023-12-23 16:34
您好,已电话联系告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相关法规政策。根据《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到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为方便群众及时申领居住证,我市对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但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急需使用居住证的,开通“绿色通道”,可以结合自身条件,选择符合稳定就业(需提供申请之日前6个月在居住地市区、县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等)、稳定住所(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连续就读(需提供连续就读学籍证明等)之一,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情况属实的,签发居住证。如有居住证办理其他相关问题,可拨打86863244进行咨询。
周建文 | 2023-12-23 16:14
石家庄居住证我非石家庄户口,在石家庄上学加上工作已经有10年了,一直在租房子,近期办理居住证,要求有半年以上居住登记,但是没有登记过,但我是真真实实在石家庄工作,缴纳社保,办理居住证必须还要半年以上居住登记吗,有没有其他办法,这条规定是不是卡的太死了,新时代政府便民,惠民,但是真没有觉得方便。
市公安局 | 2023-12-23 16:21
您好,经电话联系沟通已告知相关政策。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七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就业地或者居住地、原籍申请落后。《石家庄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石家庄市内八区以“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申请落户,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可申请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申请落户。
网民 | 2023-12-23 15:38
外省毕业生落户咨询您好,我之前在石家庄买了房,房子还未交付。今年下半年外省的博士毕业,已经在天津工作,但是我不想把户口落到天津。个人情况是,我非河北户籍,此前在北京读书时,已经把户口迁入到北京的学校,是集体户口。由于毕业集体户无法继续存放,想在石家庄落户。想咨询下我这种情况,是否能直接由北京的学校集体户迁户到石家庄?还是必须先回到原户籍,再办理迁移石家庄。
市公安局 | 2023-12-22 18:15
您好,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请您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通行限制要求,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行驶。
蓝精灵 | 2023-12-22 17:50
机动车限行建议我市自12月21日开始新一轮机动车尾号限行政策,其中有颇多不考虑民情不合理之处,请相关部门阙商,建议如下:1、建议限行时间调整为当天7:00至19:00;2、建议将限行区域由市区三环路(含)改完市区三环路(不含),新修通的北三环路给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限行也应兼顾考虑市民通勤的实际困难,例如穿城通勤的情况,我市的公共交通有很多三环外不能到达之处,短时间内也不能增开公共交通工具,故限行区域建议改为市区三环路(不含)。
市公安局 | 2023-12-13 17:50
您好,收到您反映问题,车辆管理所第一分所进行回复:由于自然灾害灭失办理无车注销业务的,需车主携带身份证到车管一所,现场填写不实承诺书,查询车辆轨迹,没问题后即可办理注销,请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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