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个体户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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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59 | 回复1 | 2020-2-12 11: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疫情防控期间个体户的困难疫情防控期间好多个体户暂停营业,政府发通知免收2月份租金,3,4月份租金减半,但只涉及到国有资产出租,好多小本经营租用的都是村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这些租客享受不到补助,这样下去不仅没有收入还要承担房租,真的承担不起,难免会有铤而走险的,这样不利于疫情防控,希望领导可以关注一下这些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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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市政府办公室2月5日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2020〕10),其中第二条第六款规定,“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我市〔含县(市、区)和各管委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从事餐饮、宾馆、便民市场等人群聚集行业的企业,可免收2月份房租,减半收取3月份、4月份房租;对租用其他经管用房,确因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文件规定,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国有资产经营用房的租金减免工作。留言反映的其他性质经营用房租金减免事宜,建议向市发改、商务部门或属地县区政府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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