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多收电费是否应退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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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65 | 回复1 | 2020-12-4 17: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多收电费是否应退还咨询请问一下,咱们这个用电费用是按多少收取?这个用电费用优惠照顾是从什么时间起?今年尹村物业所多收电费是否应该退还给我们这些小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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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电公司 | 2020-12-7 18: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电力客户,您好。根据客户所述,电费缴纳至尹村物业,尹村物业在供电公司系统中以“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十里尹村村民委员会”立户,供电公司对其执行城镇居民10KV(合表)电价,电度电价为0.4862元/千瓦时,电价执行正确。自2020年2月1日起,供电公司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要求,对于国家电网直供范围内,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应收电费打95折。供电公司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制定的电价标准收取电费,客户反映电费过高属于该物业违规加价行为。由于供电公司无执法权,客户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此情况,客户反映的情况供电公司已进行记录,将提醒该物业整改。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建议客户联系物业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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